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中小学装备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中小学实验室、体艺室、图书馆(室)的装备和实验仪器、体艺器材、图书的配备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图书应用的督导评估;负责开展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等装备应用活动;组织中小学实验和图书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基础教育装备专项统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