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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凉市教育局文件
平市教发〔2023〕5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平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
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
2016
]
4
号)《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
基厅(〔2022〕1
号)《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
施方案》(甘政发〔2016〕29

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
2
—
推
进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
甘
教
厅
〔2018〕108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现就
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适应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趋势,审慎稳
妥推进学、考、招有机衔接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考试
评价促进教育评价改革,引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
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
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
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
度改革为引导,做好中考整体改革过渡性工作,建立小学、初中
和高中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课改运行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
3
—
3.坚持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
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
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齐上好国家
课程,
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办法,
建立教学与管理相互配套、
协调一致的考核评价体制,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导
作用。
三、考试对象
全市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
法治、地理、生物,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共10科,按原始分
计入高中录取成绩,总分850分。考查科目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八年级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
生物和地理,两科合卷考试,分值100分(各占
50分,其中生物试卷中实验与探究题占15分),计入高中录取成
绩。由全市统一命题,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标准化考试要求统
一组织考试,集中网上阅卷,成绩封存,待2024年高中录取时启
用。
2.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由各县
(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和考评,成绩以“合格/
不合格”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九年级考试科目
—
4
—
1.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
历史。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力占20分)单独制卷,分
值各150分(不分
AB
卷);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考试,分值150分
(物理80分、化学70分,实验探究题各占3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两科合卷考试,分值100分(各占5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
2.测试科目:
体育与健康,分值5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具体办法按照《2023
年平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附件1)
执行。
3.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及音乐、美术素养考查,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和考评,成绩以“合
格/不合格”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过程性考查科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的通知》(教材〔2017〕4号)《平凉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实施方案》
有关规定,
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参与
情况,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加强过程管
理和考查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
5
—
英语听力考试由各考点采用“英语听力光盘(U
盘)”播放
英语听力试题内容。
(二)八年级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
5月份完成。
(三)九年级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于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
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四)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音乐、美术素养考
查在5月份完成。
六、命题要求
依据教育部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
和各学科
《课程标准》
(2022
年版)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
质的内容,充分体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杜绝偏题、怪题。注重
考查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知识的积累,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
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基本思想的考查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
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
功能,在各学科考试内容中融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时间
6月16日(星期五)
6月17日(星期六)
6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英语(含听力)
9:00—11:00
下午
物理和化学
15:00—17:30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15:00—16:30
生物和地理(八年级)
15:00-16:30
—
6
—
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
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内容的考查。扩大选材范围,增强与
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突出平凉特色。试卷难易适度,难、
中、易比例原则上定为1:2:7。
七、阅卷要求
2023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一律实
施网上阅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市教
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和阅卷工作相关要求,做好阅
卷、登分、统计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严密规范、考试结果客观
公正。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英语听力免考:
在英语科目考试中,如考生确有
听力障碍,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考生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
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经县(市、
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除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科目成绩
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在其他
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答题,待
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二)关于生地科目补考:
因休学和市外转学(或其他正当
原因)造成无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考成绩的考生,须持复学和转
学等有关证明,于
5
月
15
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
—
7
—
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参加
2023
年全市八
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按原始成绩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三)关于考试数据统计: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
8
月
5
日前汇总下列材料,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
教育科学研究所。1.各学科阅卷情况记录及分析总结报告;2.
各学科试题质量分析评价报告;3.成绩统计总表及各学科成绩统
计表;4.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成绩统计表。(联系人:曹三
及,电话:8213589;邮箱:2941395864@qq.com)。
九、组织领导
成立平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
组
长:胡麒军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渤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
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毅斌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冶万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柳红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彭平秀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侯永杰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魏晓波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朱怀太
市教育局副县级干部
朱秉强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
8
—
组
员:张宏勇
崆峒区教育局局长
芦有沧
华亭市教育局局长
吕晓文
泾川县教育局局长
王小龙
灵台县教育局局长
张志强
崇信县教科局局长
王四胜
庄浪县教育局局长
梁
斌
静宁县教育局局长
陈振念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程
翔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王海波
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赵丹丹
市教育局体艺科科长
李
博
市教育考试中心学考科科长
下设综合办公室,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陈振念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拟定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各类方
案、解释相关政策、联系命制试题、安排网上阅卷、分析总结考
试成绩、协调各专责办公室工作;
设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学考科李博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征订、领取、分发、保
密保管及考务组织等工作;
设体育与健康考试办公室,由市教育局体艺科赵丹丹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
督查各考区考点测试工作、解释相关政策等工作;
—
9

—
设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程翔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编制下达招生计划、拟定照顾加分政策、审核各
县(市、区)招生考试录取方案和自主招生方案、审查报考市直
高中学校考生资格、组织审查上报高一新生学籍等工作;
设职业院校招生办公室,由市教育局职教科王海波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各中职学校招生方案、指导试点县校“职
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审核上报职业学校新生学籍等工作。
附件:1.2023
年平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工作方案
2.2023
年平凉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3.2023
年平凉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特长生自主招生
工作方案
平凉市教育局
2023
年
3
月
29
日
平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9
日印发
—
10
—
附件
1
2023
年平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
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
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2023
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科目考试工作的
通知》(甘教体函〔2023〕3
号)精神,结合我市初中体育与健
康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
育局自行确定。
二、考试项目与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生考试项目有:引体向上、1000
米、足球
运球、立定跳远、50
米跑、掷实心球、1
分钟跳绳、篮球运球、
排球垫球等
9
项;女生考试项目有:仰卧起坐、800
米、足球运
球、立定跳远、50
米跑、掷实心球、1
分钟跳绳、篮球运球、排
球垫球等
9
项。
2.计分办法。
采取“9
选
5”模式,考生从相应男女组别的
9
个考试项目中选取
5
项参加现场考试,每个项目为
10
分,共
50
分。以
5
个测试项目成绩之和作为体育与健康考试最终成绩,
—
11
—
计入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总成绩。
3.参考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毕业体
育考试)制定如下评分标准:
(1)男生项目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1000
米跑
引体向上
足球运球
一分钟跳绳
篮球运球
立定跳远
抛实心球
50
米跑
排球垫球
10
3
分
40
秒
15
次
7.5
秒
180
次
20
秒
2.50
米
9.6
米
7.3
秒
35
次
9.5
3
分
45
秒
14
次
8.4
秒
160
次
21
秒
2.45
米
9.3
米
7.4
秒
30
次
9
3
分
50
秒
13
次
9.4
秒
150
次
22
秒
2.40
米
9
米
7.5
秒
27
次
8.5
3
分
57
秒
12
次
10.1
秒
140
次
23
秒
2.33
米
8.7
米
7.6
秒
24
次
8
4
分
05
秒
11
次
10.8
秒
130
次
24
秒
2.25
米
8.4
米
7.7
秒
23
次
7.8
4
分
10
秒
11.6
秒
125
次
25
秒
2.21
米
8.1
米
7.9
秒
21
次
7.6
4
分
15
秒
10
次
12.4
秒
120
次
27
秒
2.17
米
7.8
米
8.1
秒
20
次
7.4
4
分
20
秒
13.2
秒
115
次
29
秒
2.13
米
7.5
米
8.3
秒
19
次
7.2
4
分
25
秒
9
次
14.1
秒
110
次
31
秒
2.09
米
7.2
米
8.5
秒
18
次
7
4
分
30
秒
14.5
秒
105
次
33
秒
2.05
米
6.9
米
8.7
秒
16
次
6.8
4
分
35
秒
8
次
14.7
秒
100
次
35
秒
2.01
米
6.6
米
8.9
秒
15
次
6.6
4
分
40
秒
14.9
秒
95
次
37
秒
1.97
米
6.3
米
9.1
秒
13
次
6.4
4
分
45
秒
7
次
15.1
秒
90
次
39
秒
1.93
米
6
米
9.3
秒
11
次
6.2
4
分
50
秒
15.3
秒
85
次
41
秒
1.89
米
5.7
米
9.5
秒
9
次
6
4
分
55
秒
6
次
15.5
秒
80
次
43
秒
1.85
米
5.4
米
9.7
秒
8
次
5
5
分
15
秒
5
次
15.7
秒
70
次
45
秒
1.80
米
5.1
米
9.9
秒
7
次
4
5
分
35
秒
4
次
16
秒
60
次
47
秒
1.75
米
4.8
米
10.1
6
次
3
5
分
55
秒
3
次
16.5
秒
50
次
49
秒
1.70
米
4.5
米
10.3
5
次
2
6
分
15
秒
2
次
17
秒
40
次
51
秒
1.65
米
4.2
米
10.5
4
次
1
6
分
35
秒
1
次
17.5
秒
30
次
53
秒
1.60
米
3.9
米
10.7
秒
2
次
(2)女生项目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800
米跑
足球运球
抛实心球
一分钟跳绳
篮球运球
50
米跑
立定跳远
仰卧起坐
排球垫球
10
3
分
25
秒
8.1
秒
6.7
米
175
次
26
秒
7.9
秒
2.02
米
52
次
30
次
9.5
3
分
32
秒
10.2
秒
6.5
米
155
次
27
秒
8.0
秒
1.96
米
50
次
25
次
9
3
分
39
秒
12.3
秒
6.3
米
145
次
28
秒
8.1
秒
1.90
米
48
次
22
次
8.5
3
分
47
秒
13.6
秒
6.1
米
135
次
30
秒
8.4
秒
1.83
米
45
次
19
次
8
3
分
55
秒
14.9
秒
5.9
米
125
次
32
秒
8.7
秒
1.76
米
42
次
18
次
7.8
4
分
00
秒
16.2
秒
5.7
米
120
次
34
秒
8.9
秒
1.73
米
40
次
17
次
7.6
4
分
05
秒
18
秒
5.5
米
115
次
36
秒
9.1
秒
1.70
米
38
次
16
次
7.4
4
分
10
秒
19.8
秒
5.3
米
110
次
38
秒
9.3
秒
1.67
米
36
次
15
次
7.2
4
分
15
秒
21.6
秒
5.1
米
105
次
42
秒
9.5
秒
1.64
米
34
次
14
次
—
12
—
7
4
分
20
秒
21.9
秒
4.9
米
100
次
46
秒
9.7
秒
1.61
米
32
次
13
次
6.8
4
分
25
秒
22.1
秒
4.7
米
95
次
50
秒
9.9
秒
1.58
米
30
次
12
次
6.6
4
分
30
秒
22.4
秒
4.5
米
90
次
54
秒
10.1
秒
1.55
米
28
次
11
次
6.4
4
分
35
秒
22.7
秒
4.3
米
85
次
58
秒
10.3
秒
1.52
米
26
次
10
次
6.2
4
分
40
秒
23
秒
4.1
米
80
次
62
秒
10.5
秒
1.49
米
24
次
9
次
6
4
分
45
秒
23.3
秒
3.9
米
75
次
66
秒
10.7
秒
1.46
米
22
次
8
次
5
4
分
55
秒
23.6
秒
3.7
米
65
次
70
秒
10.9
秒
1.41
米
20
次
7
次
4
5
分
05
秒
23.9
秒
3.5
米
55
次
74
秒
11.1
秒
1.36
米
18
次
6
次
3
5
分
15
秒
24.2
秒
3.3
米
45
次
78
秒
11.3
秒
1.31
米
16
次
5
次
2
5
分
25
秒
24.7
秒
3.1
米
35
次
82
秒
11.5
秒
1.26
米
14
次
4
次
1
5
分
35
秒
25.2
秒
2.9
米
25
次
86
秒
11.7
秒
1.21
米
12
次
2
次
三、考试规则
(一)足球运球
1.场地。
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
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
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
2.器材。
测试用球为
5
号皮质足球。
3.测试方法。
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
用脚运球,同时计时,依次
S
形绕过标志物。受测者和球均过终
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
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
过百分之一秒进位。
如:

7.11
—
13
—
秒为
7.2
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4.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需依次
S
形绕过标志物;出现漏绕标
志物或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
不停表。
(二)引体向上
1.场地、器材。
高单杠或高横杠,下置沙地或软垫,杠粗以
手能握住为准。
2.测试方法。
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
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
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3.注意事项。
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
试;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
作撑起;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
10
秒停止测试。
(三)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2.测试方法。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
90
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
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
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
记录
1
分钟内完成次数。1
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
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3.注意事项。
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
—
14
—
起坐时,该次不计数;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四)1000米(800米)跑
1.场地器材。
塑胶、炉渣或土质跑道,地面平整,丈量准确;
发令枪、发令旗、口哨、秒表若干,秒表使用前必须校准。
2.测试方法。
(1)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口
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起跑后不分跑道。跑程中不得踏进
跑道内侧跑道线,不得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不得由他人带跑。
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2)考生跑完全程,采用人工计
时方法计取成绩,按秒表记录的分、秒记录成绩,不足一秒不计
取。考生以10人编为一组,每个考生一次考试机会。(3)对于
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警告,
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取
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五)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起跳区的地面应平坦,落地处地质松软(具备
条件的采用沙坑),不能有明显的向前倾斜度。起跳线宽5厘米、
长1.25米,为白色直线。起跳线距沙坑(或落地区)近端距离,
不少于1米,远端距离不少于4米,并与沙坑(或落地区)近端平
行。沙坑宽不少于2米,应填平湿沙,沙面与起跳区地面齐平。
如不使用沙坑,落地区应平坦,能留下落地痕迹,以便判断落地
点。
2.测试方法。
(1)每名受试者最多可跳3次,以最优成绩作
—
15
—
为决定成绩。如果3次跳都犯规,按“0”分计算。(2)如所测
成绩在评分表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小的分值评分。
3.注意事项。
受试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犯规。(1)
起跳前一刹那有任何一脚移动出起跳位置,然后再起跳。双脚没
有从静止状态开始起跳。(2)采用单脚起跳。(3)起跳时身体
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或起跳线前的地面。
(4)使用起跳坑(穴)
,
或类似抵足的物体起跳。(5)落地时没有用脚先落地。(6)落
地后向后走出沙坑。
(六)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
(1)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
不限,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2)实心球若干,
测试球重为2千克,卷尺一把。
2.测试方法。
(1)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
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
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
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越过起掷线。(2)每人
投掷三次,以最优成绩作为决定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
小数。(3)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
3.注意事项。
受试者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实心球必须从
肩上方投出;如受试者前后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
可向前迈出一步,
但不得踩线或越过起掷线;
发现踩线等犯规时,
—
16
—
则此次成绩无效。三次均无成绩者,按“0”分计算。
(七)一分钟跳绳
1.测试方法。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
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
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单位
为次。
2.注意事项。
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
续进行。
(八)篮球运球
1.场地。
考试场地长
20
米,宽
7
米,起点线后
5
米设置两
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同侧边线
3
米。各排标志杆相距
3
米,共
5
排杆,全长
20
米,并列的两杆间隔
1
米(如下图)。
2.考试办法。
受试者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向前进方向单手运
球依次过杆,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点线时停表。每人考两次,取

最好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
17
—
3.注意事项。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
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
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考试区域、未按图
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九)50米跑
1.场地器材。
塑胶、炉渣或土质直线跑道,地面平整,丈量
准确,分道标识清晰;发令枪、发令旗、口哨、秒表若干,秒表
使用前必须校准。
2.测试方法。
(1)采用分道跑,运动员必须始终在各自分
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2)起跑必须采用蹲
踞式起跑姿势,考生可穿钉鞋(自备)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
合规则规定(鞋钉长不得超过9毫米),鞋钉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将被取消本项目考试资格。(3)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
生给予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
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
资格。(4)考试采用人工手计时方法计取成绩,如计时成绩在
评分表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小的分值评分。
(十)排球垫球
1.场地器材: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测试区
域为3米×3米。
2.测试方法:
测试者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
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
—
18
—
的高度,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测试者每次垫球应达
到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每名测试者测试两次,
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测试单位为次。
3.注意事项: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
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
度不足等;测试用排球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考生一律不得自
带排球进入考场。
四、特殊考生考试与补考
1.对于丧失运动能力、符合残疾标准、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
现场考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联合会
核发的《残疾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县(市、区)教育局审
核批准后,
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
因临时伤病丧失运动能力、
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住院病历、
缴费收据等有效证明,
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做好因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
加现场体育与健康考试学生的甄别确定工作,对确须参加笔试的
学生,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
(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笔
试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
年版)》
规定的教学内容及目标,由各县(市、区)统一命题考试,总分
50
分,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录取总成
—
19
—
绩。
3.因临时伤病(未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
康现场考试的学生,因外出求学回原籍参加中考、因故未参加体
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的学生,
可给予一次现场补考机会。
补考内容、
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在各县(市、区)规定补考时间仍不能
参加补考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以零分计分。
五、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体育与健康考试违纪责任追究
制度,加强考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
作假,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人员,要追究有
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制
定本县(市、区)体育与健康考试违规违纪考生和工作人员处理
办法。要强化监督,考试成绩当场当众公布,学生签字确认,进
行公示,考试相关资料建档保存。
六、安全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指导考生根据自身身
体素质、运动技能情况合理选报考试项目。提前全面排查学生体
质健康状况,与家长签订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知情同意书,提醒
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疾病情况,
确保学生考试安全。
要主动与疾控、
卫生、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协调对接,做好考试期间师生的健康、
交通、住宿、饮食等安全工作,每个考点必须配备清洁消毒物品、
急救车辆及医护人员人员。要与当地公安、卫健部门建立快速应
—
20
—
急处置机制,防止突发事件,保障体育与健康考试顺利进行。
七、相关要求
1.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
费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的规定和本方案所列考试项目,组织学生提前进行科
学规范训练。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选择交通便利、体育设施条件较
好和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学校作为考点,组织实施好初中学生毕业
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
21
—
附件
2
2023
年平凉市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
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
4
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8〕108
号)文件精神,为不
断深化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
为,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
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编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
职普比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
学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
市教育局综合统筹,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明确下达各普通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
50
人
以内,严格控制
56
人以上大班额,保障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
改革。
2.统配生比例。
为推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22
—
省、市级示范高中要将不低于
50%的招生计划定向均衡分配到区
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3.体艺特长生比例。
体育艺术特长生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
招生计划,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严格按不超过招生计划
5%的比
例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普通高中严格按不超过招生计
划
10%的比例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4.学科特长生比例。
省级示范性高中和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
验中学、平凉二中、崇信一中可自主招收有突出表现的学科类特
长生,招生人数在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内执行,最多不超过
5‰。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附件
3
执行)
5.“职普融通实验班”。
“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由市教育
局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相关县制定,并列入
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二、招生学校及范围
1.招生学校。
全市
28
所普通高中学校(崆峒区:平凉一中、
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平凉二中、平凉五中、平凉三中;华亭市:
华亭一中、华亭二中;泾川县:泾川一中、泾川三中、泾川玉都
中学、泾川高平中学;灵台县:灵台一中、灵台二中;崇信县:
崇信一中;庄浪县:庄浪一中、庄浪二中、庄浪四中、庄浪县紫
荆中学、庄浪阳川中学、庄浪朱店中学;静宁县:静宁一中、静
宁二中、静宁文萃中学、静宁威戎中学、静宁成纪中学、静宁甘
沟中学、静宁界石铺中学、静宁仁大中学)具有招生资格。
—
23
—
2.招生范围。
全市
28
所招生学校均面向所在县(市、区)
招生(平凉一中、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面向崆峒区招生)。
3.招生对象。
全市
2023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录取方式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
划、规定的招生范围、确定的招生时间进行招生录取,严禁以高
额物质奖励、
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跨区域招生、
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组织招生,杜绝恶性竞争。
1.资格审查。
普通高中学校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
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价
5
个方面均
达到
C
级以上(含
C
级),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
价
5
个方面均达到
B
级以上(含
B
级),方具备市级示范性高中录
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
5
个方面均达到
B
级以上(含
B
级),且任
意
2
个方面达到
A
级,方具备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资格。各初中
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设,建立公示制度,确保真
实可信、公正公开。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公示后确定录取资
格。
2.成绩排序。
对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
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除国家
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现役
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
—
24
—
队伍人员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农村
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享受教育
优待录取(具体政策附后),符合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有关
标准降分录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将加分计入总成绩排序。
3.志愿录取。
崆峒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一”志愿录取,各
初中学校于
5
月
20
日前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报崆峒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平凉一中、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平凉二
中在第一批录取,平凉五中、平凉三中在第二批录取。第一批录
取学校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第二
批录取学校在成绩公布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其他县(市)
自行确定区域内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4.体艺特长生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实行学业考试和专业
测试双划线学校自主录取。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业考试
成绩分数线不低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80%,报考市级
示范性高中及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的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不低
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5%,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的学业
考试成绩分数线不低于所报考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在学
业考试成绩上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录取学校要求的考生
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在双划线的分数线之上,学校
未招满体艺特长生计划,则将空余计划转为录取普通文化课考
生,录满为止。建议各县(市、区)体艺特长测试由县(市、区)
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自主招生,并于测试前
5
日将体艺特长
—
25
—
测试方案、各学校、各专业招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各
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各专业特长生录取计划一经确定,要提
前向考生和家长公布,严格按计划招录,不得中途擅自变更。
六、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其中一项
照顾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按其中幅度最大的
一项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不重复加分。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
伤残军人子女,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的
《甘
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规定降
分录取。
2.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
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
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
〔2018〕43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3.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
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
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规定降分
录取。
4.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
—
26
—
人军属、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
退役军人发〔2021〕5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按相
关规定执行。
5.华侨子女凭市级侨务部门证明,港澳台胞子女凭省级统战
部门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教育局证明在普通
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7.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市、区)计生部门
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及有关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
课加10分。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试招生学校
要相应成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制定本县(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
取工作实施方案》,于
5
月
15
日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报备。要
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
等工作,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
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开展网络宣传
等途径,广泛宣传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
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学生及家长熟悉招生
政策,并组织实施好考生报名、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
27
—
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要加强舆
论宣传引导,严禁炒作中考排名。
3.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
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一致,严禁出现人
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秋季开学后,各县(市、
区)区要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重
点检查学校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借读
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各级学籍管
理部门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转接手续。
4.加强执纪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要
严格执行招生入学规定。要畅通违规招生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根据违规情节程度,采
取约谈、通报批评、调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
28
—
附件3
2023
年平凉市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生
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
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甘
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的有关精神,按照平凉市教育局《关于持
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推进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
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
社会责任感,探索“分类考试(考查)、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的考试招生机制,为纵深推进平凉中考综合改革进行试点和积累
经验。
二、招生学校
平凉一中、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平凉二中、泾川一
中、灵台一中、崇信一中、华亭一中、庄浪一中、静宁一中。
三、报名条件
(一)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
“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A
等级),道德品
—
29
—
质良好,具有较好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
团队组织领导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业
绩,初中阶段评定为省级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荣誉称号以上的
学生。
(二)在某一学科或领域表现突出的考生
1.在科技创新、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
突出,在教育部公布的竞赛事项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
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和综合性运
动会中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方案制定
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按不超过本校招
生计划数的
5‰进行自主招生,学业成绩可参照本校统招生录取
控制分数线适当降低分值。各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
县(市、区)教育局审定批准,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于
5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生源学校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自主招
生实施方案,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自主招生推荐
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推荐标准,组织考生申请,做好审核与推
荐工作。
五、推荐录取程序
(一)考生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写实性材
—
30
—
料。写实性材料包括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证明材
料、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记录、获
奖(专利)证书(证明)、成果类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
文学作品、发表的论文等。
(二)生源学校审核推荐
1.生源学校推荐委员会依据推荐标准认真审核考生的写实
性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并进行相关走访活动,核实申请材料的真
实性,确定推荐名单。
2.推荐名单须在生源学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
荐考生名单。对于确定推荐的考生,由生源学校校长以书面材料
的方式向招生学校实名推荐。
3.生源学校推荐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总数的
1%。
(三)招生学校审查与面试
1.招生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审
核和面试工作。
2.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对推荐考生的写实性材料
以及相关证明进行详细审查复核,并筛选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招
生学校可到生源学校、考生家庭及相关单位,通过调查、走访、
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对通过审查复核的考生,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
组织面试。招生学校要针对每个考生的个性特长科学制定个性化
面试方案,避免面试单一化、走过场。面试现场须全程录像。严
—
31
—
禁用学科知识考试的方式代替面试过程。
(四)审核、公示与录取
1.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审查复核和面试结束后,将
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写实性材料及相关证明、
面试成绩报县
(市、
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个
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
基教科审定批准,待下达招生指标后,由学校正式录取。
3.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招生学校可在本校最低控制
分数线下
50
分内择优录取;在某一学科或领域表现突出的考生,
招生学校可在本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80
分内择优录取。
4.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参
与自主招生录取,纳入统招生计划录取。
六、时间安排
考生个人申请、生源学校审核推荐等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前
完成,招生学校审查与面试、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公示等
工作在中考结束后进行、在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前完成,自主招
生录取结果与统招生录取结果同时公布。
七、相关要求
生源学校不得为考生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写实性材料及相关
证明,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材料。招生学校不得发布
未经县(市、区)教育局审定的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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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面试内容和参与面试相关人员的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偏离自主招生定位进行违规录取。对违反招生纪
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由县(市、区)教育局会
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