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制定发布《平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扎实做好主动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达到了以公开促工作规范、促便民为民的目标要求。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市教育局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各类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改革情况。积极与主流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媒体特点,主动宣传教育政策,及时反映教育进展,深入反映教育典型,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百姓关切,成为教育政务服务的有力助手,自办两微一端共发表各类教育信息5500条,接受省市监测评估12次。平凉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度持续提高,拥有用户用户数48277人,阅读量超过50万人次。编印《平凉教育》6期。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等热点问题,发布通知公告、公开有关政策文件100余件,办理“平凉门户网”市教育局留言板咨询、投诉信息170件。全年办结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4件,做到了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人督办,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26件(次),办结率100%。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2022年,市教育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印发了《平凉市教育系统网络平台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等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明确了分工,压实了责任。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响应省、市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平凉教育网站集约化建设,6月新版网站线运行,栏目优化更新、网办效率快捷、服务更加优质、运行安全顺畅,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了网站集约化管理。

(五)深化信息监督保障。严格执行《平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责任,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凡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定审核把关,局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按规定发布信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旧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加强、工作机制仍需完善。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措施,规范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在坚持检查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或造成泄密的科室和个人,按规定进行问责和追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